学院党委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告

作者:董思遥 发布日期:2021-11-18 浏览次数:

学院党委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告


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目标,完整、准确、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细致地开展好政治监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决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现结合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廉政教育活动周”活动安排,将学院党委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督查时间

2021年1118日2021年12月17日

二、专项督查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三、专项督查重点

学院党委围绕“十个严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二)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巧立名目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六)严禁超标超规格使用和占用多处办公用房;

(七)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

(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内部食堂奢侈浪费;

(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十)严禁餐饮浪费、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同时,学校纪委将领导干部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出勤情况、请示报告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作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必查内容,组成督查组到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教育批评,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通报问责。

四、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监督。

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进行。

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

来信请寄: 541006 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来电请拨:0773-2537744(雁山校区)。

网络邮箱:hsxy@glut.edu.cn


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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